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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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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人有理性,人不僅需要知道要做什麼,還需要知道為什麼要做。

有些人由於缺乏適當的動機,所以從未向人傳過福音。

什麼因素促使基督徒積極的做見證呢?基本的動機就是順服。

順服不但是愛的果實和明證。

神的呼召是要與我們分享祂在世界的事工。

祂藉著聖靈,差派我們到祂的世界,去宣告祂愛子的救恩。

如果傳福音的首要動機,是由於愛神和愛基督所產生的順服,那麼第二個動機就是對人的關懷之愛。愛我的鄰舍就是要替他設想和成全他最大的益處。

人是屬靈的存有,不能夠單靠食物而活。

點然宣教士心中烈火的,並不是出於謙卑和感恩而順服基督的命令,甚至也不是基於對眾人毀滅的異象,而是對基督的名之熱愛。

為了神的榮耀而興起的動機,就是我們敬拜與見證神之間的聯繫。把它們視為教會的兩個互不相屬的功能,乃是錯誤的看法。

真心的祈求「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」,必定會使我們「為祢的名」作見證,見證我們所渴慕的聖名。

「唯有能夠涵蓋垂直面(verti-cal)與水平面(horizontal)的敬拜,才會是真實的敬拜」。

傳道人乃祭司,而傳福音乃「祭司的事奉」。

我們不能夠把傳福音(宣告福音)本身,或者它直接的果效(得信徒)拿來當作目的。我們為什麼要得信徒呢?

我們最終的目標是把信徒「獻」給神;也就是說,在他們信主後,能夠藉著言語和行為,將自己獻給神當作祭物。而一旦信徒成為真誠的敬拜者,他就會被驅策再進入世界為神作見證。

敬拜藉著見證得以彰顯;見證藉著敬拜也得以完備。

 

心得感想

 

當了二十多年的基督徒,從來也不覺得需要積極的傳福音。但看了第一章後深深覺得,於公於私都必需去傳福音。我個人一直覺得傳福音是一件不同的事工,但看了以後我深覺得原來傳福音也是實踐的一門功課。而且只要願意操練就能得著的一項恩賜。

加油!米迦勒你行的。2005101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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